匯豐不可或缺的人物
話說香港總行的買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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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期西方人來到中國,最大的障礙就是語言不通,所以必須要找到熟悉外語和精通商事的中國人來幫助其擴展業務,這樣的中國人即稱之為“買辦”。一個理想的買辦,他可能需要具備如下條件:
其一,此人要熟悉外語和中外商業常識,在當地具有廣泛的社會關系或一定的影響力;
其二,此人了解中國的法律,與官方及各種地方勢力能夠保持良好的關系。
其三,此人具有一定的資產實力,而且必須要有好的信用和名聲,能夠提供安全可靠的擔保人。因為他在執行職務時,將會直接管轄大筆錢財。
其四,此人必須熟悉中國商界的情況,對各種來往商號的情況能夠了如指掌。
……
早期來到中國的各國洋行,每一家都毫不吝嗇的開出最優厚的條件,希望能請到最有能力的買辦,并給他們充分的信任,放手讓他們去拓展洋行的生意。洋行設有專門的買辦賬房(也稱華賬房),其華人職員往往都遠遠超過洋行老板方面的人數。后來當外商銀行進入中國時,也是按照如此章法行事,匯豐銀行亦不例外。
匯豐銀行在香港成立之初,它的股東名冊中就有六名華人,據說都是買辦身份。而匯豐銀行總行及各地分行所雇用的買辦,也幾乎都是一些非常有能耐的“神通廣大者”。
匯豐銀行香港總行的第一任買辦是羅伯常(任期1865-1877年),他出生于廣州黃埔的買辦世家,在匯豐成立之時,就有股份。對于羅伯常的詳細情況,目前已無從知曉,但見有一份他在1877年2月5日去世前兩天立下的遺囑,方知他財產非常龐大,擁有很多錢莊、金鋪、商號及保險公司的股票。
第二任買辦羅鶴平(任期1877-1892年),他繼任了父親羅伯常的職位。依靠家族的余蔭,他得到了匯豐銀行的更大信任,并經常以保人的身份介紹錢莊向匯豐借款,而在其所介紹的錢莊中,他又以老板的身份轉身將借來的款項再進行投機活動。通過這種雙重身份,他積累了大量的財富。
羅鶴平在廣東的官場上也能力非凡,他經常出入廣東總督的衙門,并以羅壽嵩的名字捐了一個候選道臺的官銜。1886年匯豐總行經理托馬斯·杰克遜(Thomas Jackson,粵語翻譯稱“昃臣”)為了方便與清朝衙門打交道,居然也通過羅鶴平捐了個三品頂戴,此事雖然荒誕,但足見這位買辦的能力實在是非同尋常。另外,1883年和1884年兩廣總督張樹聲兩次向匯豐銀行進行的廣東海防借款,也都是通過羅鶴平的媒介。
1892年羅鶴平在投機活動中徹底失敗,在留下近130萬的欠債后潛逃,不知所蹤。他的破產,曾拖倒香港和廣州的許多錢莊商號,甚至讓匯豐銀行都不得不動用300萬元的準備金,去填補這一年的營業虧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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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任買辦是劉渭川(任期1892-1906年),第四任買辦是劉泮樵(任期1906-1912年),這兩任買辦都來自廣東香山(今中山),而且這兩人還是親戚,他們在香港有著龐大的家族勢力。香山靠近澳門,是買辦輩出的土地,著名的怡和洋行買辦唐廷樞、寶順洋行買辦徐潤、太古洋行買辦鄭應觀均出自此地。
第四任買辦何世榮(任期1912-1946),原先是沙遜洋行的買辦,他是香港超級富豪何東的養子(由其弟何福所生),也就是今澳門首富何鴻燊的伯父。他初出任匯豐買辦時,乃由其養父何東提供了30萬元的擔保金。仰仗家族的顯赫背景,他在30年的買辦生涯中游刃有余,但在日本占領香港后,卻飽受日本人的虐待和摧殘,在1946年病逝,其買辦一職由原第二買辦唐保宗接任。1953年,唐保宗去世,買辦一職由李純華接任。 |
在二戰以后,買辦制度逐漸過時,最主要的原因是語言障礙已不復存在,英文已在香港普及,更重要的是匯豐也已撤離大陸,而香港與海外的做生意方式已經基本混同。1960年,“華人經理”之名取代“買辦”稱呼,李純華既成為匯豐第一任華人經理,也是最后一個買辦。1965年,李純華退休,買辦制度從此徹底消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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