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原股份有限公司
江南陽明
1898年6月21日,中英在北京簽訂了《豫豐公司與福公司議定河南開礦制鐵以及轉運各色礦產章程》,議定英商福公司進入焦作,開采“懷慶左右、黃河以北諸山各礦”,得利以35%報效朝廷,60年后產業全數歸華。
為了與當時河南最大的外資企業——英國福公司抗衡,1911年焦作當地小土窯聯合起來,組織了中州、豫泰、明德三個中方煤炭公司,后在袁世凱的多次過問和協商下,又在1914年8月8日合并組建中原公司,資本總額約100萬元,其后又有河南省公股加入100萬元、招添新股100萬元,總計資本約300余萬元。
中原公司的成立,是中國近代民族資本發展的典型路線。當年中原公司產煤達20萬噸,直逼福公司25萬噸的生產指標。由于英國卷入第一次世界大戰,福公司面臨資金斷鏈、產量下降等諸多問題。為避免中原公司和福公司長期斗爭、兩敗俱傷,中方外交部提出共組福中總公司的建議,遂被雙方積極采納。1915年6月1日,福公司與中原公司合并,在焦作成立福中總公司,資本100萬元,各占一半,聯合經營河南煤產的運銷,成為河南最早的大型中外合資企業,但實際上福公司和中原公司在經營上還是各自為政、財務獨立。由于福、中雙方實行分采合銷,營業無相互抵觸之虞,故產煤日旺,銷路大開,煤炭遠銷南自長江流域,北達京津一帶,總公司的煤炭經理處布局在道清、京漢、隴海鐵路沿線200多個地方。
1933年6月,在國民政府干預下,中原公司、福公司依照中國相關法律,在焦作成立了中福兩公司聯合辦事處,中原公司稱第一礦廠,福公司稱第二礦廠,董事長和總經理均由中方人士擔任,福公司方面的代表擔任副總經理,職工人數10200人,約占當時河南省煤礦職工總數的一半。1937年抗戰爆發后,該礦設備與技術人員由孫越崎主持均內遷重慶等地,先后投資于四川境內的天府、嘉陽、威遠、石燕等煤礦,不僅發展了四川的煤炭工業,而且有力地支援了全民族的抗戰事業。1952年公司辦事處清理結束。
王敬芳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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